1、關于小型生物質鍋爐的界定
小型生物質鍋爐是適用于燃用生物質及其成型燃料,額定供熱量≤0.7MW,出口水溫不高于85℃的常壓熱水鍋爐。
2、生物質燃料可分為塊狀、棒狀、顆粒、散料(不包括散秸稈),根據生物質成型分類行業(yè)標準成型燃料,原料可分成Ⅰ類木質類,熱效率≥70;Ⅱ類秸稈類,熱效率≥65;Ⅲ類其他類,熱效率≥65,熱效率最低標準為65%~70%。
3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指標
括號內數據為GB/13271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規(guī)定指標
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指標是根據生物質鍋爐、民用生物質爐具一系列標準沿襲的,括號內數據為GB/13271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規(guī)定指標。新標準規(guī)定:顆粒物≤50 mg/m3;二氧化硫≤30mg/m3;氮氧化物≤150 mg/m3;林格曼黑度≤1級。這些排放指標已經過了上百臺鍋爐測試,只要鍋爐設計結構和燃料合理,基本上可以達到熱效率和環(huán)保指標。
4、設計要求
1)合理控制爐膛煙氣溫度,并應有必要的破渣措施。
2)進料通順、連續(xù)可調,并有獨立的二次進風通道。
3)鍋筒(殼)或爐膽鋼板的厚度不應小于3mm 。
4)鍋爐大氣連通管的當量通徑且不應小于25mm 。
5、運行要求
1)鍋爐排煙處過量空氣系數不應大于1.8;
2)鍋爐質保期為從出廠之日起18個月,保質期內因質量問題引起的停爐檢修次數不應多于33次。
6、制造要求
1)板材質不應低于GB/T 700 中Q235 的規(guī)定,管材不應低于GB/T 8163 中10 號、20 號鋼的規(guī)定。
2)鍋筒(殼)、爐膽筒體的長度不應小于300mm ,每節(jié)鍋筒(殼)縱向焊縫不應多于兩條。
3)環(huán)向焊縫對接邊緣偏差應不大于板厚的10%加1mm,縱向焊縫對接邊緣偏差應不大于板厚的15%。
4)封頭宜用整塊鋼板制造,需拼接時不應超過兩塊。
7、NB/T XXXX—2016 小型生物質鍋爐試驗方法
小型
生物質鍋爐試驗方法與民用水暖煤爐相似,規(guī)定連續(xù)3個小時內要進涼水出熱水。 額定供熱狀態(tài)下進行兩次,其它目的協商而定。兩次正平衡熱效率之差應不大于4個百分點。
民用爐具行業(yè)標準約有20多項,標準體系基本健全。有生物質炊事、生物質采暖、生物質炊事采暖、生物質烤火、生物質炕爐、生物質大灶等,生物質熱風爐標準將于明年發(fā)布實施。
對爐具廠家來說,一要提高熱效率,以解決燃燒為主,增加受熱面為輔;二要解決環(huán)保排放,以解決燃燒為主,增加除塵器脫硫為輔。燃燒的核心就是風,誰的風配的合理,誰的爐子就是好爐具。